项目编号: | BNJ090204-03SG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嘉陵江东街道路建设工程嘉陵江东街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单位: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嘉陵江东街二期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东起西城路,西至香山路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工程 10、工程规模: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证专业必须为园林专业,且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叁级。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3月14日至 2011年3月18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4: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纯绿化工程(不含硬质铺装、景观小品及水电安装等其他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纯绿化工程(不含硬质铺装、景观小品及水电安装等其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次预审材料,投标申请人均应提供原件备查,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4.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资格预审时要求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到场资格预审,否则资审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不予接收,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6、开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书到开标现场,招标人进行校验。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8、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申请人与项目经理签订的经政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以来投标申请人连续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将可能拒绝资格预审的申请。 9、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10、没有提供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常驻现场承诺书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八、有下列行为之 |
报名期限: | 2011-3-14|2011-3-18 |
联 系 人: | 徐霞 |
联系电话: | 83650522-8003 |
联系传真: | 83650622-8002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