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路欧景丽都小区西100米路北,绿化带上的两棵绿化树被砍掉了。”18日,市园林处绿化队第八公司负责人黄先生经过此地时,发现两棵绿化树木被人从根部砍断。 聊城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两棵绿化树位于划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的绿化带中,周围有许多沿街店铺。“看样子这两棵树被砍得有三四天了,目前已经报案。”市园林处园林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市园林处园林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这两棵树木,一棵为成年栾树,一棵为大叶女贞树,两棵树价值约为5000元。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砍伐破坏绿化树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 据了解,近期城区破坏绿化树木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市园林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绿化树木为城市添绿,对于降低噪音、净化空气有很大帮助,应多加爱惜。如果有开口或移树需求,可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切勿私自破坏、砍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