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标准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的规划、设计、施工,更切合本市道路绿化的实际,更加适应未来数年天津道路绿化建设的发展。 新标准突出了生态优先。新标准紧紧围绕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将原“为全面实施建设绿色天津的总体规划”的城市绿化定位,修改为“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充分体现出新标准更注重生态效益最大化,城市道路绿化定位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突出因地制宜。新标准新增了“所选择的植物应能够露地过冬,且在道路上能够正常生长”。新标准要求,不为绿化而绿化,将原标准中要求立交桥下实施全绿化改为“桥下高度低于5米的,应利用边缘空间进行绿化;桥下空间高于5米的,应选用耐阴植物充分绿化”,强化了生态配置的原则,使道路绿化更科学、更合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突出植物成活率。修改前的标准仅对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和行道树栽植的植物成活率有要求,使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尺度掌握不确定,而新标准则在基本规定中要求“道路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将保障植物的成活率作为了道路绿化的一个基本要求,体现了标准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