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1258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海滨新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连云新城商务中心纵二路、纵三路、纵六路、支四路、支七路、支十路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
投资规模: | 7300.0000万元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1、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连云新城商务中心纵二路、纵三路、纵六路、支四路、支七路、支十路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先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工程的规模:纵二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次干道路段长1.003km,纵三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次干道路段0.982km,纵六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次干道路段长0.563km,支四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长0.747km,支七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长0.964km,支十路(海滨大道~金海大道)支路长1.103km。估算价7300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连云新城商务中心纵二路、纵三路、纵六路、支四路、支七路、支十路工程建设监理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100%,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为 连云新城 (7)、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 10 月 29日,工期 243日历天;其中60%的道路工程(含所有配套工程)须在2013年 4 月 30日前完成。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4、如你方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感兴趣,请从 连云区招标办向万达事务所 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8日至2013 年 1 月 2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第4条所述的资料如需要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到 连云区招标办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连云区招标办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申请人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总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4、企业及总监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总监近5年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5、其余: (1)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 (2)总监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7、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8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注册证书、法人及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监理评分细则 一、监理大纲(30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酌情得0~4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2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二、人员素质(45分) 1、总监配备(15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得15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满足本工程现场需要,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2分。 本工程要求: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1人,市政3人、电气、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各不少于1人。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1人及以上得4分,给排水中级职称1名;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不含总监)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有一人无上岗证的本项不得分。 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上岗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复印件放在投标书内。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73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66.95万元。基准价下浮20%后为133.56万元。 四、检测设备(10分)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6分,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检测工具包括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等。(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及检定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4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3、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五、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扣除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
报名期限: | 2013-1-18至 2013-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