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沁发改[2010]138号、沁发改[2010]139号、沁发改[2010]140号、沁发改[2010]142号、沁发改[2010]143号、沁发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沁阳市城区道路工程(BT融资模式)(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沁阳东方今典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沁阳市城区道路工程己由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沁发改[2010]138号、沁发改[2010]139号、沁发改[2010]140号、沁发改[2010]142号、沁发改[2010]143号、沁发改[2010]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沁阳东方今典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模式,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沁阳东方今典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沁阳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a、南环路工程(西外环路——南外环路),全长6170m,红线宽45m,其中快车道14m,绿化带2×3.0m,慢车道2×6.0m,人行道2×6.5m。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b、南外环路工程(沁温路——太行路),全长6440m,红线宽70m,其中中心绿化带8m,车行道2×11 m,人行道2×4m铺装、2×3.5m绿化。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c、建设路南延工程(南外环路——工业路),全长1780m,红线宽45m,其中快车道14m,花坛2×3.0m,慢车道2×6.0m,人行道2×6.5 m。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d、沁木路改造工程(南外环路——覃怀路),全长3520m,红线宽45m,其中,快车道14 m,花坛2×3.0m,慢车道2×6.0m,人行道2×6.5 m。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e、县东街南延工程(河内路——工业路),全长1150m,红线宽35m,其中车行道22m,人行道2×6.5 m。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f、东关大街南延工程(南外环路——覃怀东路),全长3400m,红线宽45m,其中快车道14m,花坛2×3.0m,慢车道2×6.0m,人行道2×6.5 m。项目包括道路、排水工程等; 2.3 建设工期:8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三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a、南环路工程(西外环路——南外环路)及b、南外环路工程(太行大道——沁温路)。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进沁备案手续。进沁备案手续办理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391-5697213。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时还需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沁阳市建设北路)进行报名。若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可以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4.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各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最多为二个标段的中标人(各标段项目组成人员不能为其他标段项目组成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1-4-19|2011-4-22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63977434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16室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