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JPC-F-03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闽侯县上街邱阳河右侧道路工程(Ⅰ标段、景观绿化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
招标单位: |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地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 3.1.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5.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监理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等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1.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等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5.3 “近3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同等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3.1.6企业信誉要求:①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累计不超过2次的。②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③近一年没有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3.2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到以下指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时间:2011年 4月7日~2011年 4 月 13 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工程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应当持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1-4-6|2011-4-13 |
联 系 人: | 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0591-87433459 |
联系传真: | 0591-87433459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