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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龙古路改造工程施工监

正太园林 2011-03-13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龙古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沙湾镇龙古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5707012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346187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合同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路基、路面、排水、挡土墙、栏杆、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范围现状原有房屋、旧路面等拆迁清运等,以及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补充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施工图数据及相关招标资料内容为准的所有监理工作。注:图中的“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桥”不属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规模:本工程全长3.793公里,主线路幅布置:30米=6米(人行道)+8米(行车道)+2米(中央绿化带)+8米(行车道)+6米(人行道),按公路三级(同时满足城市次干1级标准)进行实施;辅道路幅布置:8米=0.5米(人行道)+2×3.5米(行车道)+0.5米(人行道),按公路等外级进行实施(具体数据以图纸为准)。项目建安费约4520万元。
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每个施工标段监理的进场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五、预计发包价:110.55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4月6日。
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4月6日,8 时30分至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4月8日 9 时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2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监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条件:
十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的监理单位: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要求同时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显示的为准),且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要求同时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显示的为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另项目总监须提供身份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没有被广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予以行政处罚(以广州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或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8、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上网公示前提供上述1、2、3点要求的资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发现相关证件与原投标时不符或不能提供核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作为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起发布,请投标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自行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或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予以下载,并按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相关工作。对于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等问题,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发布。
2.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下浮不超过20%,上浮将视为无效报价,即浮动率为0%至-20%)由投标人进行报价。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三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由评标委员会第一轮随机摇出相同报价投标人的代号,再将对应的号球放至摇珠器中,通过第二轮摇出报价相同投标人的排序先后)。抽签活动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见证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进行。
4.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若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报价。
6.中标人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天内到招标人通知的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禁止使用签名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十五、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六、本项目有关招标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
报名期限: 2011-3-11|2011-4-6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020-3461879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