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沈本产业大道沈溪新城至主城区道路两侧景观带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
代理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本产业大道沈溪新城至主城区道路两侧景观带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标段。
2、招标单位: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沈本产业大道沈溪新城至主城区。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贷款。
7、招标范围:沈本产业大道中央大街向南155米-汇辽路向南116米道路两侧景观带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理。
8、计划工期:2011年3月5日——2012年6月30日;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1年2月10日-2011年2月15日9:00时—16:00时。
2、地点:本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9:30时。
2、地点:本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1-2-10|2011-2-15 |
联 系 人: | 彭程 刘东东 |
联系电话: | 024-23382836 |
联系传真: | 024-23372321 |
联系地址: | 本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