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泉鲤施招[2010]21号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鲤城区火炬路市政工程一期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泉州市兴贤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道路工程,工程造价约400万。 2、项目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火炬路。 3、招标范围:前期房屋拆除及火炬路市政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4、监理服务期:自房屋拆除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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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字样;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完成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完成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同类、同等或以上项目”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工程造价为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项目。 5、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及其拟派的监理部所有人员须按《泉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泉建建[2009]9号)规定进行驻泉分支机构备案后方可投标;以监理企业进泉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上登记的人员为准。 6、投标保证金为 1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开户行:泉州银行江南支行,帐号:0000003316044012。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评标办法采用 随机抽取法 。 四、监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房屋拆除监理服务费按15000元包干,市政道路工程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80%计取。 五、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但投标人必须以不记名的方式,于2010年 9 月 26 日至 9 月30 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节假日>),到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展和改革局”窗口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回执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于2010年10月 13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将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0年10月 13 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泉州市打锡巷157号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三楼38#会议室。 八、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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