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班超南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会以 喀发改[2012]2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市班超南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班超纪念公园南侧 2.4 结构类型: / 层数: /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工程投资总额: 4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3.2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设计中级职称。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因本项目工期紧,报名时须提交提前截标承诺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8月23日至 2012 年8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至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接受监督。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在喀什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孙与襄 电 话: 15099006366 代理公司: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安泰小区五单元501室 联系 人 : 李燕 电 话: 15894033508 0998-2538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