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许昌新区市容环卫(含公厕、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项目,已由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许办【20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规划范围包括许昌市新区市容环卫垃圾分拣房、垃圾分类容器、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废物箱、简易农贸市场、门店牌匾、环卫停车场、环卫工人休息房等相关内容。本工程设一个标段。规划周期开标七日前公布。规划要求要与周围地貌和建筑有机结合,符合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和标准。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资质。其中,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副本、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3不允许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 名 时 间 2011年10月26日 --2011年11月1日 17:00:00 时止 (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 屈先生 法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37457182 0374-2183518 报 名 地 点 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状 态 正在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