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1)建融招字第11021-1号岩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32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92,309.602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开标时间:2011-05-12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龙岩市第二医院 代建单位为: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2011)建融招字第11021-1号岩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根据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岩市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龙岩市第二医院 ,代建单位为: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闽西交易城东北侧 ;本次招标部分内容及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将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院建设总平规划设计图为依据,负责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整个分院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为92309.6平米,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16178平米,室外面积(含绿地面积)约为65018平米,绿地面积估算约为36361.5平米。其余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规划总平面布置图等; 2.3. 本次招标绿化、景观项目工程业主概算建安工程总投资总额:约 320.00 万元; 2.4. 招标类型: 工程设计招标 ; 2.5. 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业主已经委托的土建主体设计单位为: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其中包括二院分院建设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室外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室外与绿化景观工程配套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各专业分项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 龙岩市第二医院分院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或园艺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设计项目业绩: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提供投资总额在300万以上的绿化景观设计项目业绩资料。投标时应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及能证明其设计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27日(上午9:30—10: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到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代表处(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处(龙岩市西安南路5号塔泉大厦三楼)报名及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收款收据凭证;超过规定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参考图纸和其他相关参考资料每份售价 50元 ,招标人 提供的 技术文件的包封袋专用纸及封面每套为 50 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5月11日前(以汇到帐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帐户转帐或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设计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设计费用: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的80%计取,绿化、景观设计项目的工程概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 320.00 万元,计费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Ⅱ级1.0,向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按 12.1088 万元计取。 7.6.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的第二名的投标人,招标人含税一次性给予8000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的第三名的投标人,招标人含税一次性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其余不补偿。 |
报名期限: | 2011-4-21|2011-4-27 |
联 系 人: | 卢先生、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7—2328663 |
联系传真: | 0597—2306566 |
联系地址: | 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代表处(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