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B1107-1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梅溪湖片区桃花岭山体公园项目设计 |
招标单位: | 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梅溪湖片区桃花岭山体公园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先发投[2010]16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60亩,投资估算总造价为2.9亿, 其中景观工程约人民币1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ZB1107-1
(2)项目概况:
梅溪湖片区桃花岭山体公园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先发投[2010]16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其中的桃花岭景区内:东至西二环线,南、北分别至桃花岭山脚,西至西三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60亩,投资估算总造价为人民币2.9亿,其中景观工程约人民币1亿,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设计。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梅溪湖片区桃花岭山体公园方案设计工作。 |
报名条件: |
(4)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近三年(2007年1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市政风景园林或公园项目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类似工程资料为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内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政府查询网址。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3月18日至2011年04月06日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图纸。
3.投标人请于开标前5天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其相关资料。
4.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整。
3、递交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缴纳时间:2011年04月07日9: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未按第1、2、3、4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04月0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评标办法:
执行建市(2008)63号文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10)设计奖励:
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予奖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奖励人民币12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奖金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奖励,但招标人有权采用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 |
报名期限: | 2011-3-18|20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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