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1108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莆田市荔城路(莆阳路-荔园路)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建的荔城路(莆阳路-荔园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荔城路(莆阳路-荔园路) 招标范围:荔城路(莆阳路-荔园路)市政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路面“白改黑”改造、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照明工程等以规划、建设部门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审查、审批要求。 建设规模:长约900米,路幅58米,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 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 15 个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
报名条件: |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 职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且必须是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的企业。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自2011年3月3日起通过本单位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GD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 / 元整,请投标人汇入网上投标代管专户: 账户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莆田农商行城厢支行 账 号:9040210010010000026852 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19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办理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3-3|2011-3-14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99698922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荔城路(莆阳路-荔园路)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