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FS20110200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大丰市人民北路、飞达中路、东宁路绿化景观工程、大四河景观改造工程设计 |
招标单位: | 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
代理单位: | 大丰市鹏丞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2、工程概况
2.1设计项目名称:大丰市人民北路、飞达中路、东宁路绿化景观工程、大四河景观改造工程设计 2.2设计项目地点:大丰市区 2.3设计周期要求:40个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相关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统筹 2.6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大丰市人民北路、飞达中路、东宁路(丰山桥-南翔大道)绿化景观工程、大四河景观改造工程 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参与设计人员(至少3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人员证书和中级职称。 (3)具有类似道路绿化景观设计经验与业绩。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设计人员设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类似项目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至少3 人),需提供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9)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报名后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将在网上公示。 7、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 |
报名期限: | 2011-2-12|2011-2-17 |
联 系 人: | 杨友龙 |
联系电话: | 13962093351 、0515-83939851 |
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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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