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两岸堤岸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堤岸景观绿化工程大光明桥-刘庄桥段3.5公里两岸景观绿化以增加绿化的层次,加设花箱,突出海河堤岸绿化丰富色彩为主。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堤岸景观绿化工程范围为大光明桥至刘庄桥,以增加绿化的层次,加设花箱,突出海河堤岸绿化丰富色彩为主。绿地提升面积16000余平米,增加大小花箱740余个。总投资600万元。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2011年04月30日 至 2011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限园林或限绿化或限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正项目经理1名、项目安全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2)项目安全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3)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4 月2 日 至2011 年4 月1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4月12日至2011年04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报名期限: | 2011-4-2|2011-4-11 |
联 系 人: | 李伟 |
联系电话: | 58792337 |
联系传真: | 58792335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