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YQ2011030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小蔡集烈士陵园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来龙镇;
1.2工程规模:烈士陵园规划面积约40000m2;
1.3工 期: 25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总投资额:约70万元。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苗木栽植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0%,余款待三年保养期满,且苗木成活率达100%后按审定价结清工程款(无息)。
1.7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等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 93%,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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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28日8时00分至2011年4月1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suyuz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领取时间:2011年3月30日8时00分至2011年4月5日下午17时30分;领取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黄浦江路城东农贸市场三楼);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豫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刘建国联系,咨询电话:0527-8448006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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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1-3-28|2011-4-1 |
联 系 人: | 吴 战 |
联系电话: | 7-84482877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