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Q201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公路绿化工程L2标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公路与坛西大道工程均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办法,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仅设1个合同段,合同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L2 对应环岛公路龙王头-山门段路基桩号AK0+049.383~AK1+372.726,TK0+012.507~TK1+299.968 1.323 Km 绿化工程,包括道路中分带、人行道树池、边分带绿化及绿化给水工程。(具体数量详见施工图)。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内,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条件: 2008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累计成功地完成过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的绿化工程。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注册地未在福建省内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3.4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包含环岛公路绿化工程L2标和坛西大道绿化工程L1标。由于投资主体不同,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分别签订上述两个路段的施工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 11 日至3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经营部(地址:海虹路1号(电话:0592-5828070)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1500 元(含图纸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行及账号内容将购标书款存入银行(开户名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潭支行,帐号:812012787508091001),凭银行回单领取招标文件。 4.34.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书时,应按投标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100万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4.4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标前会议,如需答疑,请将需要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送达招标人。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以补遗文件为准),地点为 (以补遗文件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均为原件)办理递交手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1-3-10|2011-3-17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5828068 |
联系传真: | 0592-2624553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海虹路I号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