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珠海路西一段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珠海路西一段道路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内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种植行道树共计2170株,其中栽植乔木442余株、栽植灌木1728余株、地被植物1925余平方米,整理绿化用地3225平方米 建设资金 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珠海路西一段道路绿化工程 |
报名条件: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图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3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3月15日15时 截止。
(3)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广汉市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德阳银行广汉市雒城支行
账 号:2011100000258898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德阳试点) / 34.71 3.47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3月1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路西段1号)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还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比选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扣50%保证金。 |
报名期限: | 2011-3-10|2011-3-15 |
联 系 人: | 周海 |
联系电话: | 0838—5105055 |
联系传真: | 0838—5105055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