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普发改【2011】03号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普宁市2010年防护林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普宁市林业局 |
代理单位: | 普宁市林业局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2010年防护林工程,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1】03号),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林业局,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东、流沙南、流沙西、流沙北、池尾5个街道和燎原、云落、大坝等9个镇。
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33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补植套种10000亩、封山育林13000亩。计划总投资982万元。
3、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的内容。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完成单个项目规模达到人工造林1万亩的施工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3月1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局大楼八楼)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套。
3、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造林工程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转账凭证及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
(4)具有独立完成单个项目规模达到人工造林1万亩的施工业绩。
4、投标申请人在 2011 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必须向招标人银行账户划入投标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开户行:农行普宁南平支行;用户名:普宁市林业局;账号:44-147701040001544),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5、报名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并按序号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1-2-23|2011-3-22 |
联 系 人: | 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861273 |
联系传真: | 0754-85874173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