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郑州市森林生态城体系邙岭石榴小区幼林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
代理单位: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内容: 森林生态城体系邙岭石榴小区幼林管护项目。 二、投标人投标数量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
报名条件: |
三、资质要求: 1、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2、与省级以上林果业、绿化科研单位就本项目签订有技术合作合同的企业; 3、科研单位需有2名以上从事绿化或经济林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驻园项目技术专家; 四、管护交接时间与管护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 日。 五、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石榴园区3年石榴科研、新品种培育及管护管理。 2、森林生态城体系邙岭石榴小区幼林管护工程面积约0.5万亩。工程施工区涉及荥阳市广武镇汉王城、霸王城、陈垌3个行政村。 3、工程所需要材料设备等物质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品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4 、科研及管护管理包括品种改良、新品种培育、每年浇水两次、每年除草三次、每年病虫害防治十次、每年防寒(冻)一次、每年修枝抹芽三次、每年施肥两次等树木正常生长所需内容。 5、中标单位应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严密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外部及道路清洁安全。 6、采购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全面监督,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各类工程施工信息,并为其工作提供方便。 六、工程现场条件及踏勘现场 1、中标人应注意协调好与当地单位、村、组及当地居民的关系。 2、中标人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中标人的生活区自行解决,原则上施工现场不得安置生活区。 3、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承担一切责任。 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额外的付款、延迟竣工日期等要求。 |
报名期限: | 2011-3-4|2011-3-7 |
联 系 人: | 李冰 |
联系电话: | 0371-65950562、65945493 |
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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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