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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江苏十四所园区绿化升级工程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正太园林 2011-02-17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十四所园区绿化升级工程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
代理单位: 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区绿化提档升级
 
 
 
        2、工程地点:板桥新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内)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景观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城市园林绿化三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 年2月16日至 2011年2月22日止,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 时 00 分,前四个工作日在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912室)处受理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京市广州路路183号二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若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 2008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
2、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实(三项缺一不可,缺项的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规定人数,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签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预审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预审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B类证原件;
(3)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打印出来的清单,其他证明无效);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公证件、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6、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7、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8、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10、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和现场公证人员当场
报名期限: 2011-2-16|2011-2 -22
联 系 人: 宋立燕
联系电话: 025-83730816
联系传真: 025-83730816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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