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在生物富集地区建立6个自然保护区,占全州总面积的18.52%,累计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222万亩,将全州所有集体天然林和农地天然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并实施生态补偿,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2万亩,西双版纳热带雨林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中国最美的森林”之一。到去年,全州森林覆盖率已达78.3%,全州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达到1406.9亿元,相当于西双版纳GDP的近10倍。单位面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位居全国第一。 为更好地保护西双版纳州的森林资源,从2006年开始,该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签订《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划定责任片区3410块,总面积2169万亩,落实责任人2000多人。在坚决管好40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同时,新建53万亩州级自然保护区。在全省率先成立热带雨林保护基金会和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为省级“平安林区”。围绕“桥头堡”建设中关于构建西南绿色生态屏障的要求,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生态保护合作,从2009年开始,先后与老挝南塔省、丰沙里省建立了164万亩的天然林联合保护区域,今年,该州还将与老挝磨丁开发区共同划定中国磨憨-老挝磨丁联合保护森林的区域,并经常与周边国家开展专项行动,共同保护动植物资源。 保山:建立创新机制 近年来,保山市积极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要达65%以上,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目标任务。该市积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规划、项目、资金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会商制度,加强与省级部门和县(区)的上下沟通和联系,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学习借鉴外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技术,创新传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模式。同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科学指导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目前,保山市施甸县善洲林场已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成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接受党性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的基地,在普及全民生态知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和环境教育基地已在保山挂牌,为公众、学校及科研单位提供了一个直观全面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窗口。通过基地建设和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丽江:保护开发并重 自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以来,丽江市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完成了丽江生态市、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推进《丽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及玉龙雪山、拉市海、泸沽湖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实施;于去年8月启动占地10.9亩,计划投资4778.78万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展示中心建设;继续加强泸沽湖、程海、玉龙雪山、拉市海和老君山等重要生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与管理,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共兑现补偿148.8万元。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丽江市还大力培育生态产业,发展以核桃、膏桐、花椒、油橄榄、桉树、雪桃、芒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集约利用。 通过保护与利用并重,丽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初的52.5%上升到目前的66.15%,程海湖、泸沽湖、玉龙雪山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拉市海和泸沽湖两个保护区相继成为“西南高原科普环境教育基地、全国湿地环境教育基地和全国湿地雁鸭类试点示范区”。生态产业成果显著,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完成240多万亩生态产业基地建设,实现全市林业总产值16.8亿元。 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环保办公室、省环保厅:强化监督指导 省环保厅认真对照省政府印发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任务分解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督办,抓好落实。 开展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和生态州、县创建工作,完成多项调查科目,为建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安排省级资金1770万元支持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44县编制生态州(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目前有6州市及21个县(市)完成了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并推进实施。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环保系统管理的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滇西北、滇西南地区围绕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等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服务,做好滇西北、滇西南区域涉及交通、水电、输变电、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房地产以及现代服务业等类项目及时组织技术评估和行政审批。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加强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的154个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日常督查。 省林业厅:着力森林云南建设 2010年以来,省林业厅围绕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共在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投入国家、省级林业建设资金42.77亿元,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和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促进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该厅不断创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自然保护区规划、法制建设、巡护和监测制度、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平台等重要工作提出了要求,成为了我省自1958年划建自然保护区以来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增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为滇西北、滇西南新增了30万公顷保护面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客观、科学地评估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在全国率先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技术标准,强化了对主要保护对象、关键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物种的巡护监测和科考研究。积极开展跨境合作保护,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得到改善。启动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积极推动高原湿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