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城关区在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今年该区对于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居民,将每人收取30元的“绿化费”。此事立即引来一片争议,收“绿化费”到底合不合理?是居民不履行义务还是政府没尽到责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绿化费:违法乱收还是有法可依 近日,一条《兰州:市民不能履行义务植树 每人缴纳30元绿化费》的新闻引起许多网民关注。文中说,今年兰州市城关区要求全区127万名符合义务植树法定年龄的人员(男性18至60岁,女性18至55岁)积极履行植树义务,因故不能履行的,应依法按每人每年植5株树、每株6元的标准缴纳30元绿化费,统一交到区绿化委。 “收绿化费?凭啥?”网民们对此反映强烈,并对绿化费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网民“查理阿杜”在微博上留言说:“我不知道城关区居民还有这个义务,只记得自己纳过税了,可以理直气壮地享受城区的绿色和新鲜空气。” 网民“悟物穷理1990”说:“30块钱不多,可我一分都不会交给绿化委,我宁可亲自上山种五棵树。”有网民认为,这是违法收费,是政府变着法儿从老百姓兜里掏钱,“绿化费”只不过是个美丽外衣。 【记者调查】 收取“绿化费”是否合法?据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绿化科副科长仇延生介绍,198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明确了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满十八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这项义务,可以给予经济处罚,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由当地绿化委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甘肃省和兰州市也在相关法规中,对收取绿化费作有明确规定。 兰州市城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巧玲说,城关区的绿化费从1983年就开始收,目前的30元标准已经执行十多年。“具体算法是每人应种5棵树,每棵树计6元劳务费。现在随着劳务价格上涨,30元钱已经不足以支付种5棵树的劳务费用。”王巧玲强调说,收费不是目的,仅是为了督促市民履行植树的义务。 据全国绿化委义务植树和造林处介绍,“绿化费”是用以资代劳方式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的一个途径,并不是政府收费,地方政府用这个手段督促市民履行义务是合法的。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裴虎斌认为,《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作为行政法规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按其规定,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必须通过以资代劳的方式予以补偿。 而记者走访发现,这个已执行近30年的政策,很多兰州市民和网友居然毫不了解,还以为是地方政府新增的“收费项目”,并因此引发了争议。 义务植树:政府认定何其难 政府为市民提供义务植树的条件,认定市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标准,都遭到网民的质疑和讨论?网民“浮桃夭夭”说:“我想种树,请问在哪里种?种在马路中间行吗?”不少网民表示,在生态环境脆弱、绿化率很低的兰州市,大家对种树一百个支持,但对到哪儿种、种什么树、怎么种等并不清楚,另外,是不是只有政府认定的植树行为才算履行义务?因这个标准而被界定为“不履行植树义务”,实在太冤枉了。网友“捕风捉影野风”说:“政府组织植树不够细致、不够人性化,让义务植树效果不佳。”不少网友认为,因为政府组织缺位导致市民没有“履行植树义务”,责任应在政府,收“绿化费”合法但不合情理。 【记者调查】 据城关区绿化委介绍,对于履行了植树义务的市民,政府会发放“义务植树卡”,并以此卡认定市民是否履行此项义务,但这张卡只有在政府指定地点植树才能领取。律师裴虎斌认为,这显然是政府缩小了义务植树的认可范围,不尽合理。 对于政府“不履行植树义务”的指责,不仅网民“叫屈”,一些市民的自发种树行动也使其陷入尴尬。今年4月,兰州一个名叫“狼族车社车主俱乐部”的微博和一家广播电台联合招募网友植树,很快就有500多人报名参加。“狼族车社车主俱乐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活动通过广播、微博等渠道宣传,并把植树与自驾游、踏青等活动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兰州市城关区绿化委相关负责人则抱怨说,因没有太多的宣传手段,政府动员市民上山植树效果不佳。王巧玲说,城关区有3个较大规模的林场,固定划分给24个街道作为植树点,并设有值班人员为植树的市民服务,但前来植树的人数并不理想。多年来,城关区市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情况很不理想,绿化费的缴纳数额也少得可怜,2011年全区仅有43万元,而且大多数是机关单位集体缴纳,自愿缴纳的个人不足千人。 两种途径何以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一些市民告诉记者,每年植树节的确能看到政府在宣传,但植树节一过,这种宣传就难得一见。宣传活动也只是告诉人们植树造林有多重要,市民要积极参与,并没有告诉大家怎么做。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城关区每个街道还有专门划定的植树点。 全国绿化委:收“绿化费”并非最佳手段 据全国绿化委员会义务植树和造林处介绍,收缴“绿化费”是督促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一个手段,但不是最佳手段,也不应该是唯一手段。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丰富形式,探索更多便于群众履行植树义务的途径。例如,目前上海等地采取了古树认养、门前三包等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甘肃省委党校法律教研部教授曹建民说,“绿化费”的尴尬是当前社会发展给公民履行义务带来的新困境。随着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很多市民从以前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不再隶属于一个单位,这让植树义务的履行出现了新的组织难度。曹建民说:“除了加强宣传,政府还要探索建立起一套为市民履行植树义务提供方便的体系。这样履行植树义务才能做到以人为本,而不至于变成政府难、群众怨的事。” 王巧玲说,“绿化费”受质疑给政府的工作带来了一些思索。如何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绿化工作,并能按照国家政策履行植树造林义务或自愿缴纳绿化费,这些问题都需要重新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