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化条例(草案)》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昨日起在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征集民意,市民下月10日前可提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划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高等院校不低于40%;宾馆、商业、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及文化娱乐设施,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的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此次征集意见主要围绕以下问题: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公示问题;绿化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问题;鼓励发展立体绿化的相关措施问题;绿化工程的建设、管养主体问题;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对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审批权限问题;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措施问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主体问题;原《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及其他在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收集方式】 截止时间:7月10日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yangq@rd.gz.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