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扬州副市长陈扬主持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推进会,宣布启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前,江苏省仅扬州、苏州两个地级市向国家住建部申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扬州争创首批“生态园林城市” 会议介绍,早在2001年中共扬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就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确定为新世纪的四大跨越式目标之一。2004年,建设部公布“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行标准后,扬州制定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创建目标责任及实施细则和达标要求,并确定每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刚性目标。 2007年,扬州被建设部列为全国首批1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之一。2009年,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工作目标。争创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为迎接建城2500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首要目标。 2010年8月国家住建部印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与申报评审办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0月底即向国家住建部递交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申请以及遥感基础资料。今年2月9日,市政府又成立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目前,江苏省仅扬州、苏州两个地级市向国家住建部申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今年6月底,国家住建部计划在我市召开申报城市工作交流会。当前,我市正积极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8大项、73小项标准进行创建,8大项分别是:综合管理、绿化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 “园林城市”升级更显城市品位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全力争取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个殊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客观要求和重要载体,是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内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公益工程和民生工程。 据了解,“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体现城市建设水准的一块金字招牌,今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评比,含金量很高。它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文化遗产城市”等荣誉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真实地反映了扬州“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风采。 与“国家园林城市”侧重城市园林绿化不同的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年评估一次,申报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与以前相关测评标准不同,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标准中增加了建设管控、节能减排、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等项目,几乎涵盖了城市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内容更加宽泛、指标更加量化、指标值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