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严格评定,海南昌江县被海南省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至此,海南省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已达6个。 据了解,昌江县自2009年启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大力推进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边坡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和城市景观建设工程,城区绿地率达到了32.9%,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7.8%,人均公共绿地6.813平方米,全县主次干道基本形成林荫路系统,水系沿岸绿化良好,居住小区、单位绿化加快发展。 目前,昌江全县现有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个,绿化达标小区30个,绿化达标单位50个,建成生产绿地面积2.89公顷,生态园林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县城的人居环境、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得到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