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商报刊登了10日晚,一名骑车人路过省城巢湖路与芜湖路交口附近时,被突然断落的梧桐树枝砸伤,伤者同事觉得市园林部门应该对此事负责的报道。 11日,合肥市园林局绿化与施工管理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看望伤者,并希望与伤者协商处理此事。 在医院,记者见到了牛涛。他告诉记者,昨晚自己骑着电动车下班,在到达事发路段时,树枝将自己砸伤。被砸伤后,牛涛对救自己的武慧很是感激,“我想打电话给同事,但手机被砸坏了,我就想让旁边人借我手机用下,旁边那么多人,就是没有来帮我的人,只有她把手机递给我,并帮我打了120! ”对于这次意外,牛涛表示希望责任方承担自己的医药费,其次也能赔偿自己的手机和电动车。 合肥市园林局绿化处办公室主王主任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既然侧枝不是枯枝,不应该无故断落,或许是经外力作用后被折断。绿管处管理科程科长觉得,可能是道路施工处在架支架时,吊车在工作时将侧枝碰断,但把它清走,也没有向园林部门汇报。不过昨晚8时10分,记者再次打电话给王主任时,他听说现场有人看到9日晚上10时该树被一辆车子撞过,目击者觉得可能是该树被撞后,树枝已经开裂,没有马上掉落。但是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他们会先把伤者治好,再具体协商。 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毕家军律师认为,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使该梧桐树被外力折断,合肥市园林部门不能逃避疏忽管理的责任,法律上叫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应承担一定责任。 |